近期,宁波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根据税收大数据分析线索,依法查处了慈溪市豪亿加油站偷税案件。
经查,该加油站通过将第三方平台支付的部分优惠收入以“其他应付款”挂账等形式隐匿销售收入虚假申报等手段,少缴增值税等税费128.56万元。税务稽查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对该加油站依法追缴增值税等税费128.56万元和相应滞纳金,对偷税行为拟处以1倍罚款。
宁波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坚决依法严查严处各种偷逃税行为,坚决维护国家税法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持续营造良好税收营商环境,促进相关企业和行业长期规范健康发展。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