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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滑冰场被撞磕断门牙,谁来赔?

暑假期间,10岁男孩淡淡在南通某商场内滑冰场滑冰,12岁女孩佳佳侧向倒滑撞倒了淡淡,致其门牙磕到地面导致折断。近日,淡淡将佳佳及其父母和滑冰场诉至崇川法院,要求赔偿诊疗费用2700余元(后续牙齿矫正治疗费用待淡淡成年后另行主张)。

淡淡父亲张某认为,主要是因为佳佳在滑冰场倒滑的危险行为导致自己儿子受伤,同时,滑冰场作为管理者,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事发前没有工作人员制止佳佳的危险行为。

佳佳父亲吴某辩称,淡淡作为一个滑冰新手,应该在滑冰场扶手区练习,但他却没有佩戴护具进入滑冰场中央,自己也有问题,而自己女儿当时是练习压步,并不是倒滑,如果这个动作危险,一定会有工作人员制止,但却没有。

滑冰场主张,公司前台及滑冰场入口处都张贴了安全提示,门票卡类背面也都有安全提醒,滑冰场还循环播放安全须知等,已经尽到了相关安全保障义务。滑冰有风险是常识,进入滑冰场的消费者自己也应该小心谨慎、注意安全。另外,淡淡及佳佳的父母没有尽到监护责任,才导致了意外的发生。

崇川法院经审理认为,滑冰是一项具有一定危险性的运动,尤其是未成年人参与该活动时,监护人更应尽到相应的管教、照顾和保护义务。本案中,淡淡作为滑冰初学者,未佩戴安全护具,未按规定在冰场边缘手扶安全扶手逆时针方向滑行,其监护人也未在冰场内引导、防护,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的责任。而佳佳在无教练指导的情况下练习压步,侧向倒滑时压倒淡淡,致其受伤,应负主要责任。

最终,法院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双方的过错程度以及损害后果,结合具体案情作出判决,酌定佳佳承担70%的责任,淡淡承担30%的责任。滑冰场虽有进行风险提示,但未见有工作人员制止不当滑冰行为和有序管理,所以在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上存在瑕疵,承担补充责任


——来源:江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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