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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还是“圈套”?小心“资”虚乌有!

当豪爽多金的投资人向你抛出橄榄枝,邀请你一起入股赚大钱,并承诺有高额回报,你,心动了吗?擦亮双眼,小心掉进“投资陷阱”。

日前,兴化法院依法公开审结一起投资不成反被诈骗的案件。


案情简介

24岁的圣某本是普通生意人,却染上了赌博的恶习,甚至经常和生意场上的好友相约去澳门赌博。为维持自己“多金老板”人设,满足自身虚荣心,圣某经常通过替好友报销赌场费用、包请酒吧消费及购买奢侈品等行为来彰显自己的经济实力,肆意挥霍自己的财产。

因长期沉迷赌博,生意一直不太景气,且还要长期维持自己光鲜亮丽的人设,很快圣某就陷入了“囊中羞涩”的窘境。机缘巧合之下,圣某得知自己的生意伙伴沈某某手头富裕,于是他便伪造虚假合同,多次虚构投资生意,以高额利润回报吸引沈某某不断投资,假借投资之名行诈骗之实。圣某通过精湛的演技让沈某某信以为真,百万投资款一笔接一笔打入圣某账户,前后共计2000多万元。这笔“横财”不仅帮助圣某还清了部分欠债,更是让好充面子的圣某在生意伙伴面前风光无限,其虚荣心也在好友的夸赞声中一步步膨胀。

然而好景不长,拆东墙补西墙的日子终究不是长久之计。很快便到了约定的分红日,这时候沈某某才发现圣某根本没有偿还能力,自己之前投资的千万资产全部付诸东流,意识到上当受骗的沈某某慌忙报警。

最终,被告人圣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兴化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六十万元。


法官提醒

“明者防祸于未萌,智者图患于将来”。诈骗属于可防性犯罪,事后打击不如事先防范。高利润往往伴随着高风险,高额投资的背后也可能是精心设计的圈套。轻信可以一夜暴富,最终却极有可能是“资”虚乌有。正确识别“投资馅饼”和“投资陷阱”,需要我们在诱惑面前保持清醒和警惕,不贪不赌不上当,钱包才能寿命长。

商人逐利无可厚非,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年轻人更应在交易活动中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守法者畅行天下,失信者寸步难行,只有诚信交易,才能互惠共赢。


——来源:2024年2月22日,江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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