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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乾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官某、李某侵犯著作权案

【关键词】

侵犯著作权罪  计算机软件  非法经营数额  企业合规

 

【要  旨】

通过反向工程获取芯片中的计算机软件代码后,未经许可复制该软件代码用于制售同款芯片的,属于非法复制发行计算机软件行为。检察机关审查认定侵权芯片只是非法制售的数控系统中的组成部分,综合考虑芯片在数控系统中的作用、价值占比等因素,准确认定非法经营数额。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整改,加强释法说理,帮助被害企业挽回经济损失。

 

【基本案情】

2012年起,重庆乾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某公司)与成都鑫某瑞数控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某瑞公司)开展业务合作,从鑫某瑞公司采购机床数控系统。2017年底,乾某公司负责人官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委托公司临聘人员李某从鑫某瑞公司机床数控系统主板芯片中逆向破解软件代码,用于生产988T系列数控系统产品。截至2021年9月,乾某公司共计生产、销售988T系列数控系统产品305台。2021年11月9日,公安机关从乾某公司查获988T系列数控系统产品89台,已烧录的主板380块。经查明,乾某公司与鑫某瑞公司前期合作时购买芯片的价格为300元/块。乾某公司非法经营数额为人民币23.2万元。

经鉴定,上述988T系列数控系统产品主板芯片中十六进制代码程序与鑫某瑞公司享有著作权的芯片中源代码程序经编译转换生成的十六进制代码相似度为99.99%。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本案系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版权局等六部门联合挂牌督办案件。2021年12月21日,重庆市公安局北碚区分局(以下简称北碚公安分局)根据版权执法部门移送线索立案侦查。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北碚区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提出以下建议:一是查明是否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犯罪。针对犯罪嫌疑人辩称通过反向工程获取芯片中的十六进制代码的情况,重点查明相关技术手段是否可行,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反向工程能力。二是查明销售侵权商品数量。调取相关销售票据,结合数控系统产品购买方的证言、官某的供述等综合认定。三是查清数控系统的组成部分、各部分功能以及在数控系统中的价值比例。

2022年5月30日,北碚公安分局将该案移送北碚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依法认定案件性质。乾某公司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反向工程获取芯片中的十六进制代码后用于制售同款芯片,属于非法复制发行计算机软件行为。二是准确认定非法经营数额。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时,以侵权数控系统的整体价值人民币75万元作为非法经营数额,检察机关经审查并咨询相关领域技术专家,明确涉案芯片只是数控系统的组成部分,应当综合考虑芯片在数控系统中的价值比例认定非法经营数额。同时,被侵权软件代码封存于芯片内,系芯片的主要价值所在,可以按芯片整体价值认定侵权产品价值。三是积极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整改。检察机关收到乾某公司提出的合规整改申请后,全面审查该公司工商、就业、纳税等材料,会同相关部门实地走访考察,依法启动涉案企业合规整改和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整改期间,乾某公司建立了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审批制度,健全了知识产权管理和合规风险管控机制。经第三方监管评估组织考察验收,认定涉案企业整改合格。四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追赃挽损。检察机关加强释法说理,促使官某、李某、乾某公司自愿认罪认罚,共计退赔鑫某瑞公司人民币29.8万元。

2023年11月30日,北碚区检察院对乾某公司、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以侵犯著作权罪对被告人官某提起公诉。同年12月21日,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采纳检察机关起诉意见和量刑建议,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官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被告人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

 

【典型意义】

(一)准确认定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犯罪行为性质。检察机关办理涉计算机软件类案件,要全面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精准认定行为性质,依法加强对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本案中,对于以营利为目的,未经权利人许可,通过反向工程从采购的芯片中获取计算机软件的十六进制代码后,用于制售芯片获利的,属于非法复制发行计算机软件行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检察机关依法以侵犯著作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二)综合考虑侵权软件在整体产品中的价值比例,合理认定非法经营数额。本案中的芯片作为机床数控系统中可分割的独立单元,应合理认定该芯片在系统中的功能作用和价值比例,不宜以机床数控系统整体价值来认定非法经营数额。同时,侵权软件代码封存于芯片内,系芯片的主要价值所在,与芯片密不可分,应以芯片价值认定侵犯著作权犯罪的非法经营数额

(三)依法开展涉案企业合规,践行治罪与治理并重理念。检察机关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相关企业符合启动合规程序条件的,依法及时启动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程序。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经合规整改合格的涉案企业和认罪认罚人员依法从宽处理。注重将追赃挽损、矛盾纠纷化解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帮助受害企业挽回经济损失,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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