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 检察建议 港口污染 协同履职 系统治理
【要旨】
针对生态环境问题涉及多个行政机关监管职责的,检察机关从最有效保护公益出发,通过检察建议、圆桌会议等方式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协同履职,合力推动问题整改。
【基本案情】
金固港口位于安徽省和县长江石跋河口南岸,共有11个码头泊位,是长江中下游地区重要矿建材料中转地,年吞吐量逾500万吨。2020年以来,港口作业区物料未采取覆盖措施露天堆放,港口作业产生的淋溶水等污水直排长江,且港口未经批准占用近80亩长江滩涂搭建物料堆场、停车场,导致长江岸线大气、水域受污染,沿岸湿地被破坏。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0年、2021年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连续两年披露金固港口环境污染问题。2022年2月,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将案件线索逐级交办和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和县检察院)。经初步核查,该港口环境污染问题涉及多个方面,相关行政机关监管职责不清,未能有效推动治理,致问题反复发生,影响长江经济带中下游地区生态环境。为推动问题及时整改,2022年2月25日,和县检察院以事立案,经现场勘查、无人机航拍、快检设备检测,查明相关公益受损事实。
2022年2月2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和县检察院向和县生态环境分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环境污染监管职责。和县生态环境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提出,案涉港口存在环境污染、占用长江滩涂等多种违法情形,需要水利、港航等多个监管部门协同推进整改。2022年3月4日,和县检察院组织生态环境、水利、港航及属地政府召开圆桌会议,形成以和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执法为主,其他行政机关协同配合的共识,并就企业整改议定了封堵排污口、疏通收集槽、补植复绿等举措。
圆桌会议后,相关行政机关积极协同履职,督促金固港口对作业区物料及时清运或采取有效覆盖措施,对平台全部排水口实施封堵,疏通拓宽导流沟并建成2座容积分别为1680立方米、480立方米的雨水和淋溶水处理装置,清退违法占用的长江滩涂并补植复绿。2022年6月30日,案涉生态环境问题经评估整改到位并验收销号。2022年7月7日,和县检察院对本案作出终结案件决定。
为全面提升县域长江岸线生态功能,和县检察院依托府检联动工作机制,推动生态环境、交通、水利、港航等有关部门对长江流域(和县段)各港口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对4家港口企业存在的大气污染、污水直排以及占用长江滩涂问题依法查处,责令退还违法占用的江滩200余亩,取缔长江沿岸21家无证砂场,推动融合建成1680亩的连片区浮沙圩滨江湿地公园。
【典型意义】
对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金固港口环境污染问题,因行政机关监管职责不清,未能有效整改治理致使问题反复发生的,检察机关在全面调查取证和分析评估的基础上,发挥行政公益诉讼督促履职和协同支持作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有关行政机关积极整改,同时考量多部门职能交叉情况,依托府检联动机制,组织召开圆桌会议推动各方联动履职,协同配合,促使问题全面整改、系统治理,引导长江港口企业合规经营。
——《检察监督与生态环境执法协同推进长江保护修复典型案例》之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