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六盘水市税务局稽查局深挖举报线索,查处一起营利性医院隐匿收入、偷逃税款案件。涉案医院采取分流业务收入方式,共隐匿营业收入4600余万元未依法申报;通过拆分发放工资的方式,少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针对该医院违法事实,六盘水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其作出补扣补缴员工个人所得税21万元,补缴企业所得税230万元,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的处理决定。
举报信牵出疑点企业
2023年2月,六盘水市税务局稽查局收到一封实名举报信。举报人在信中称,当地一家名为S医院的机构隐匿大量营业收入未申报纳税。此外,该医院还通过向员工多个账户发放工资的方式,帮助员工逃避纳税,未足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举报人随信还提供了该医院的部分生产经营资料。
由于举报人提供情况指向明确,可信度较高,六盘水市税务局稽查局接到线索后高度重视,马上组织检查人员对S医院情况进行核查了解。
检查人员通过金税三期、电子底账系统等软件,调取S医院2018年—2022年纳税申报信息和相关经营数据作了初步分析。
S医院性质为其他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营利性医疗机构,主要为患者提供诊疗和医学检验等服务,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8年—2022年,共申报营业收入近2600万元,缴纳企业所得税11.9万多元。检查人员分析企业涉税指标时发现,该企业所得税税负率异常。有两个年度,在申报营业收入未明显下降的情况下,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数额却大幅下降。并且,其申报缴纳的税款数额,与当地其他同类型、同规模的医疗机构相比明显偏低,与其经营规模并不相符。此外,在分析该企业申报信息时,检查人员还发现,企业以往年度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金额、人数波动较大,而且金额偏低,与同类企业个税申报信息类比差异较大。
综合举报信息和企业涉税信息分析结果,检查人员认为,S医院具有隐匿营业收入、虚假申报逃避纳税重大嫌疑。于是,六盘水市税务局稽查局决定成立检查组,对该企业立案调查。
电脑“中毒”,信息遗失
结合线索信息和企业的经营特点,为了掌握第一手经营情况和财务数据,检查组决定对S医院实施突击检查。
按照检查预案,检查人员首先来到企业财务部门,调取查看了账簿和相关经营资料。检查人员发现,S医院财务管理十分混乱,不仅以往经营年度账目资料不全,而且还存在记账凭证残缺、白条入账,以及医用材料出入库管理不规范等诸多问题。这样的账簿资料,核查价值有限。
对此,企业财务负责人李某解释称,为了减少财务管理工作量,该企业引进了比较专业的财务管理软件。在日常工作中,软件可以采集记录医院收银、库房材料出入库等运营信息,提高管理核算效率。因为财务部门人手不够,所以应用这个管理软件后,就没有在账簿制作上下功夫,导致账簿资料不全。
就在检查人员认为,这下可以取得企业检查期内完整的经营数据时,他们打开财务管理软件后才发现,该软件系统中只保存了医院近3个月的运营数据。
李某对检查人员解释称,因为管理不当,疏于防护,不久前,医院财务部门电脑感染了病毒。在查杀病毒时,工作人员一时疏忽,软件系统崩溃,由于没有及时备份数据,以前的经营数据已经全部丢失了。
账簿资料混乱不全,电脑“中毒”财务数据丢失……现场核查过程中企业显现的种种“状况”,加重了检查人员心中疑惑。
还原数据,端倪初显
下一步如何才能取得企业完整的经营数据呢?
检查组分析研讨后认为,企业财务管理软件数据的“消失”时间和理由等方面均有蹊跷。于是决定利用信息技术,从恢复企业管理软件数据入手,打开调查突破口。
检查组依法对企业3台装有财务管理软件的电脑进行了封存,组织相关机构专业人员和该局网络信息技术人员,成立电子数据核查小组,并拟定了企业电子数据恢复核查方案。
电子数据检查组对封存的电脑及其中的相关系统和硬盘进行了针对性核查。在技术人员的努力下,该医院财务软件中“消失”的数据,大部分得到了恢复。
为尽可能还原企业检查期内账目信息,检查组根据企业经营状况,结合前期现场核查收集的部分纸质账簿资料,分门别类设置数据归集模块,将企业收银、药品器材出入库、就诊人数等数据分类处理,转换成电子表格,以方便对相关年度的经营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
在还原和整理分析企业运营信息的过程中,检查人员发现,2018年—2022年,该企业营运收入累计有7000多万元,但其实际向税务机关只申报了2600万元。
外调追踪获得定案证据
为了将案件查深查实,进一步完善证据链条,检查组决定结合已有线索,兵分两路外调取证。
一路人员针对举报信息中提及的企业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问题,到企业调取员工名册和工资发放表等资料,核实员工人员数量与其工资发放人数是否相符等情况。一路人员到银行依法调取企业对公账户,以及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等关键涉案人员银行流水信息实施核查。
核查人员分析资料并从社保机构调取该企业员工近三年的社保费缴纳记录进行了比对分析,并未发现异常。
另一路检查人员调取企业和相关人员账户的资金往来数据进行统计、清分后发现,该企业对公账户检查期内收到过大量转账汇款,转账方有单位也有个人。经比对分析,这些收入款项,企业作为营业收入向税务机关进行了申报。
在核查财务负责人李某账户流水时,检查人员发现,其账户同期也有大量人员的转账汇款记录,这些转账数据的特征、金额与企业对公账户的资金流水类似。检查人员抽取其中部分转账人员信息,与企业财务软件中恢复的同时期就诊人员数据进行比对后,发现信息完全重合。抽样调查证实,李某账户的大量汇入资金,均为该医院患者就诊支付的诊疗金等费用,而这些营业收入,企业均未向税务机关申报。
在核查企业对公账户和李某账户资金流水的过程中,检查人员还发现了一个特别的情况:检查期内,企业对公账户均会定期向员工的银行账户转入工资。但随后不久,李某的账户也会有一笔金额类似的款项汇入员工开设的另外一个银行账户中——这一情况的发现,证实了举报信提供的情况。
完成核查取证工作后,检查组依法向S医院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约谈了企业法定代表人王某和财务负责人李某,向其出示了恢复整理后的企业电子经营数据、资金流核查证据等,并向他们作了税法宣传。
面对翔实的调查资料和证据,王某和李某无言以对,承认了隐匿营运收入、逃避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未依法及时足额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的违法事实。
经查,S医院通过收款二维码关联个人账户的方式,收取营业收入4600多万元未依法申报纳税;同时,通过拆分发放工资方式,少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21余万元。
虽然涉案企业的真实收入得到核查确认,但检查组面临新的问题:该企业核算混乱,无法确定检查期内实际经营成本,因此难以通过查账征收方式确认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检查组研讨后认为,该企业情况符合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情形:“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因此,检查小组依照该项法规,决定对该企业采取核定征收。随后,六盘水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企业作出补缴企业所得税、补扣补缴个人所得税的处理决定,并对企业进行了处罚。目前,涉案相关税款已全部执行入库。
——来源:2024年09月03日,《中国税务报》版次: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