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媒体报道,新加坡跨国企业最低税法案10月14日在国会进行二读,从2025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企业财政年度,在新加坡运营的大型跨国企业,以及总部设在新加坡的大型跨国企业,在新加坡的有效纳税率至少要达到15%。
另外,2024年财政预算案中宣布的可退还投资税收抵免计划和装修与翻新计划,也被写入法案。两项法案旨在吸引高质量投资、确保税收公平,并与国际税务发展保持一致。
跨国企业最低税法案适用于全球年营收至少7.5亿欧元(约合人民币57.9亿元)的大型跨国企业。
——来源:2024年10月23日,《中国税务报》版次: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