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冀07民终936号
(原文,略)
【争议焦点】
税率调整,是否要调整合同价格?
【司法判决】
增值税税率调整,并非买卖合同法律行为的基础性事实,且增值税率由16%下调为13%,不足以导致买卖合同赖以成立的基础丧失,也不足以导致当事人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不构成情势变更,且双方合同中并未就降税降价作出明确约定,2019年4月1日以后,已支付了预付款,因此要求调减合同价格依据不足。
【基本案情】
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冀07民终936号
(原文,略)
【争议焦点】
税率调整,是否要调整合同价格?
【司法判决】
增值税税率调整,并非买卖合同法律行为的基础性事实,且增值税率由16%下调为13%,不足以导致买卖合同赖以成立的基础丧失,也不足以导致当事人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不构成情势变更,且双方合同中并未就降税降价作出明确约定,2019年4月1日以后,已支付了预付款,因此要求调减合同价格依据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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