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刑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或者出售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二款)
一、追诉标准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十份以上且票面税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票面税额累计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笔记:原规定:二十五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
(《公安立案追诉标准(二)》第六十条)
【典型案例:北京XD国际文化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不以骗取税款为目的的违法行为不构成虚开——北京XD公司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但并不意味着其让C公司为北京XD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不具备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经查,罗某、赵某为了抵扣北京XD公司给A软件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产生的销项税款,不惜支付巨额开票费让C公司为其开具进项发票,其支付开票费让他人为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虽然不具有骗取国家税款的目的而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但该行为仍然侵犯了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制度,在本质上可以认定为是一种变相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刑法对此当然应作出否定性评价,故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此行为构成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二、定罪标准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税额二十万元以上的,或者二十份以上且票面税额十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释〔2024〕4号第十六条第一款)
附注一:非法购买真伪两种专票
非法购买真、伪两种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数额累计计算,不实行数罪并罚。
(法释〔2024〕4号第十六条第二款)
附注二:牵连犯定罪处罚
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出售的,以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定罪处罚;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抵扣税款或者骗取出口退税款,同时构成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骗取出口退税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释〔2024〕4号第十六条第三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