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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案探究
平行进口车贸易,其多余的进项税额,是转出,还是应留抵退税?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2-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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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平行进口车贸易,比如购车价100万,关税20万,消费税25万,进口缴纳增值税的时候,正常增值税计算应该是是100+20+25=145万*13%。但是税务核定觉得车价低了,核定的车价是130万,所对应的进项增值税为130+20+25=175万*13%。但是我销售的时候和客户结算的时候,客户给的价款是110万,相应的关税和消费税客户都认,我按照实际的价款计算销项税是110+20+25=155*13%,这个计算出来的销项税低于我的进项税。


【争议】

低于部分,需要转出,还是可以留抵,并办理退抵退税?


【观点】

如符合实际,无其他不合理因素(如:并未向账外向客户收取其他款项,且又未在账外向进口商支付其他款等),应无需作进项转出,并可申请办理留抵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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