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文件
-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2011年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2007年 2006年 2005年 2004年 2003年 2002年 2001年 2000年 1999年 1998年 1997年 1996年 1995年 1994年 1993年 1992年 1991年 1990年 1989年 1988年 1987年 1986年 1985年 1984年 1983年 1982年 1981年 1980年 1964年 1954年
......
“徐局长,请再协调宽限几天,我过一段时间肯定把钱还掉。”被执行人方某信誓旦旦地说。
“这是你提出的第几个宽限期了?你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一直说还钱,但到现在也没有见到,这次不好再给你宽限期了。”淮阴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徐明成斩钉截铁地反驳道。
“反正我现在没有钱……”见徐局长不为所动,方某所幸耍起了无赖。
8月24日上午,在淮阴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内,一场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的“博弈”正在“上演”。
该案为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申请人卞某经营石子、石粉等建筑材料生意,2020年3月与被执行人方某达成协议,由其向方某供货,方某支付相应货款。但是,7月份材料供货完毕后,方某仅支付了部分货款,剩余10万余元并未进行结算。卞某不断向方某索要合同款项,方某便于2021年5月份向其出具了欠条。此后,方某便以各种理由推脱,卞某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淮阴法院主持调解,方某答应于2022年1月底之前一次性给付欠款,但是到期后,方某又玩起了老花样,仍然以各种理由推脱,就是不履行义务。
方某向淮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执行局副局长徐明成接收案件后,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情况,并冻结部分款项,后多次与方某联系,督促其履行义务。方某以生意不好做、资金周转困难等理由请求予以宽限,经与申请人协商,申请人同意给予其一定宽限期,但是到期后,方某仍然以各种理由进行搪塞,拒不履行生效调解书义务。
“如果你再不履行义务,我们就要采取强制措施了!”徐局长警示道。
“强制也没用,没钱怎么办……”方某以为法官在吓唬他,仍然不以为意。
“小杨,我现在请示局领导,你与法警带他去做体检,马上办理拘留手续。”徐局长向书记员杨光宇说道。
就在法警到现场准备带其去做体检时,方某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徐局长,不要这样,我马上打电话筹钱,今天肯定把钱还上……”方某请求道。
1小时过后,方某即将筹到的9万元款项汇至法院账户,加上前期冻结款项,该案终于顺利执结。
【法官提醒】
民事诉讼法规定,拒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不是儿戏,诚信难能可贵”,淮阴法院提醒所有未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躲避、逃避执行终归不是长久之计,主动到法院履行生效裁判义务,或积极与申请人协商,才能“心宽体胖”,否则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后果。
——来源:江苏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