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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竞酒店向未成年人提供上网服务民事公益诉讼案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3-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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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

2021年3月27日,宿迁市众享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享酒店)开始从事“电竞主题酒店”经营,接纳未成年人入住。酒店共有20个房间,全部为电竞房间每个房间均配备2-5台电脑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电脑的软硬件配置与网吧基本相同。根据房间电脑等设施配备不同,分别收取数十元至数百元不等的费用。截止2021年6月24日,该酒店住宿系统显示未成年人入住记录387人次。2022年3月4日,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宿迁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对众享酒店进行检查,发现该酒店存在接纳未成年人住宿情况。

宿迁市人民检察院认为,众享酒店的行为侵害不特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遂提起公益诉讼,要求众享酒店停止向未成年人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并在国家级媒体赔礼道歉。


(二)裁判结果

 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从众享酒店提供的设施配备、消费模式、招揽手段和收费模式等综合判断,众享酒店兼具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和住宿餐饮服务的功能,实质上以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作为主营业务和主要招揽手段,故其性质属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众享酒店为达营利目的,没有履行相应的身份核实义务,为未成年人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侵害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据此,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5月12日作出(2022)苏13民初342号民事判决,判决众享酒店立即停止向未成年人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在国家级媒体赔礼道歉。

宣判后,众享酒店表示服判,未提出上诉,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三)典型意义

本案是全国首例电竞酒店向未成年人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民事公益诉讼案。电竞酒店是否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这一问题尚无明确法律规定予以规范,社会上争论也较多。人民法院综合考虑电竞酒店的设施配备消费模式招揽手段和收费模式等因素认定案涉电竞酒店属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入住。本案判决厘清了电竞酒店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之间的关系,既充分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保护原则,为未成年人创造了良好成长环境,也推动了电竞酒店这一新产业、新业态在法治轨道上规范发展。本案判决还充分体现了司法对现实纠纷的回应性功能,宿迁市人大常委会参照本案裁判规则,出台了《关于禁止电竞酒店向未成年人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的决定》,着力规范行业乱象,明确监管职责,推动全社会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合力。

 

——《江苏法院2022年度十大典型案例》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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