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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滞报金,能否税前扣除?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3-05-06
海关滞报金是否属于行政处罚,税法对此并没有明确规定,只在企业所得税法中有一条原则性规定: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支出不得扣除。因此,判断海关滞报金能否税前扣除的关键,是要搞清楚海关滞报金究竟是什么。
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征收进口货物滞报金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28号)发现,该规章并未明确滞报金的性质。
继续查找《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发现,海关滞报金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列在其中。
因此可以判断,海关滞报金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应准予税前扣除。
参考文献:2023年05月05日《中国税务报》版次:05《 关键字词解读法:给每个判断找准充足依据》 作者:梁金春 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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