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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变身”网约车出事故无法获赔商业险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3-12-27
“非常感谢贵院对我司业务的支持以及专业的建议。”近日,嘀嗒、嘀嘀、花小猪等网约车公司纷纷对南通通州法院兴仁法庭提出的司法建议积极回函,表示将高度重视法院的司法建议,努力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在一起交通事故案件中,肇事车主张某某在滴滴、嘀嗒、花小猪等多个平台注册成为网约车驾驶员,并于保险期间内承接大量网约车和顺风车订单,案涉交通事故发生时其正执行网约车订单。案件经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定张某某虽有正常工作,但其在周末、节假日等非工作日或工作日下班后及凌晨承接网约车订单,多数订单出行地点并非其居住地或工作地,明显具有营运性质,保险公司有权在商业险范围内免于赔付。最终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伤者19万余元,驾驶员张某某赔偿伤者100余万元。判后经调查了解,张某某家庭较为贫困,可能存在履行不能的风险。
承办法官发现,本案中由于张某某改变车辆使用性质而无法适用商业险替代赔付,最终需自行承担超出交强险的巨额赔偿责任。但其却无力赔偿,这对其自身今后的生活以及伤者的后续治疗等都将产生巨大的不利影响。而之所以产生这样的悲剧,和网约车平台当前的监管不严、风险提示和法律宣传等不到位等存在关联。为了避免类似悲剧继续发生,法庭遂向嘀嗒、嘀嘀、花小猪三大网约车公司发送了司法建议函,建议平台加强对网约私家车平台的监管,强化保险保障措施,加强风险提示和法律宣传。
司法建议发出后,网约车平台企业高度重视,主动打来电话进行详细的沟通交流,并就司法建议的内容进行了书面回复,表示将积极研究讨论、完善落实相关制度和方案,维护好各方的合法权益。
——来源:2023年12月27日,江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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