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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引)
我要办税
1.1.3 非正常状态解除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日期:202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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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务概述

1.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需恢复履行纳税义务的,在其逾期未申报行为接受处罚、缴纳罚款,并补办纳税申报,可解除其非正常户状态

2.取消纳税人非正常户认定后,原流失状态的发票、证件等恢复至正常状态宣告失效的证件状态不变

二、办理流程

即时办结。

、功能路径

1.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非正常状态解除。

2.通过消息提醒跳转链接进行办理。

3.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

操作步骤

1.登录电子税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非正常状态解除】功能菜单进入功能。

 

2.进入功能后如非正常户认定时间小于2022年12月20日,系统弹出提示框:“非正常户认定时间小于2022年12月20日,线上无法办理,请至办税服务厅办理,如有疑问,请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点击【确定】可跳转至系统首页。

 

3.进入功能后如存在企业所得税年报未申报,系统弹出提示框:“您的企业所得税年报未申报,非正常解除后请及时申报。”,点击【确认】进行下一步操作。

 

4.根据纳税人是否存在未办结事项进行对应的办理流程

1)纳税人存在未办结事项,系统弹出提示框显示纳税人未办结事项详情。如存在未申报或逾期信息,未结事项详情中提示:“存在逾期未申报信息”,点击【查看】后可跳转至未申报详情页面。如存在未办结的违法违章信息,未结事项详情中提示:“您存在未办结的违法违章信息,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处理。” 点击【查看】后可跳转至违法违章信息详情页面。点击【刷新】可重新获取未办结事项。

 

2)纳税人不存在未办结事项。系统直接跳转至办理成功界面。点击【《税务事项通知书(取消非正常户通知)》】可下载对应文书。点击【返回首页】可返回系统首页。

 

、报送资料

无。

注意事项

 

、常见问题

如果存在未办结事项,我应当如何操作?

答:点击对应未办结事项详情中的【查看】,可展示具体的未办结信息,并根据提示进行相应业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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