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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入狱方还款 幡然醒悟尚不迟

8月23日,启东法院审结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被告人徐某冒险走“弯路”,企图逃避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最终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在法庭上忏悔不已。

拒不履行,无视法院送达文书

被告人徐某与陆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启东法院于2020年6月30日作出民事判决,判决徐某归还陆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154000元。判决生效后,徐某未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陆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徐某无视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执行传票等文书,未申报财产,也未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抽丝剥茧,执行干警发现猫腻

启东法院第一时间依法冻结徐某名下的银行卡、财付通等账户,但徐某却动起了歪心思,花钱也如往常一样大手大脚。执行干警发现猫腻后坚持调查,经过多轮线索排查,竟发现徐某将钱转入母亲的银行卡并绑定微信使用。2021年7月至同年11月,徐某单笔支出超过1000元的大额支出合计21万余元。调查还发现,徐某接到法院执行通知书后,擅自将经营收入多次用于归还他人欠款,计人民币约2万元。

害人害己,拒不执行终获刑

本以为徐某会及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但不曾想其反复试探法院底线,仍不愿偿还债务。启东法院遂决定在2022年8月2日对其实施逮捕。徐某此时才悔不当初,主动与陆某取得联系,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将债务履行完毕。同时,另外两起执行案件也均达成执行和解。鉴于徐某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并妥善处理了债务,启东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江苏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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