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系本市涉纳税信用评价第一案,该案首次明确,税务机关对企业进行纳税信用评价,确定并发布纳税信用级别等行为,系对企业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的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该裁判规则的确立,有效畅通了企业在涉税纠纷领域的权利救济渠道。
——来源:2025年3月,《上铁法院:税务审判典型案例》之二
【探究】
欠税公告、税务行政处罚公告、公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皆对纳税人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是否同样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交流热线:139 2191 5202
该案系本市涉纳税信用评价第一案,该案首次明确,税务机关对企业进行纳税信用评价,确定并发布纳税信用级别等行为,系对企业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的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该裁判规则的确立,有效畅通了企业在涉税纠纷领域的权利救济渠道。
——来源:2025年3月,《上铁法院:税务审判典型案例》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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